科技政策
河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结题所需材料及程序
发布时间:2013-11-01 点击量:
河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需在项目申请书(或任务合同书)规定实施期满半年内验收结题,2009年以后列入省科技计划的软科学项目验收方式为函审或会议。
一、验收所需材料
1、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
2、项目任务合同和项目申请书。
3、项目验收证书 (附件3,见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
4、项目工作报告。主要介绍项目研究过程中采用的工作方式、研究方法,进行的调查研究及发表的文章等。
5、项目研究报告(包括电子版的Word文档)。是验收材料中最主要材料,是项目所做工作的最终体现。一般应包括课题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现状分析、祥细研究内容、对策和建议等。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
6、研究报告摘要一(包括电子版的Word文档)。是项目主要内容摘要,介绍项目的研究成果,创新点,应用前景等,不少于5000字。
7、研究报告摘要二(包括电子版的Word文档)。用于研究成果检索,不多于1000字。
8、调查报告。项目执行过程中进行调研所形成的报告。
9、项目经费决算报告。应客观反映该项目总经费以及省财政拨款、地方及部门配套资金、自筹资金等各项经费到位情况,并真实反映省财政拨款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项目经费决算报告的编制人、财务部门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均需在决算报告书上签字,并加盖项目承担单位公章。
10、一篇以上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或河北日报发表的文章(河北日报发表的文章刊登时要注明河北省软科学计划项目)。
11、出版的专著等(可不附)。
以上材料用附件一的封面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专著另附),一式二份上报。
二、验收程序
1、项目承担单位备齐验收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归口管理部门(市科技局)提出验收申请;
2、归口管理部门审查验收材料,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向省科技厅报送项目验收材料;
3、省科技厅审查验收材料,批复验收申请,确定验收形式(函审或会议)、验收组织部门和验收专家;
4、按照确定的验收形式,组织项目验收,形成验收结论;
5、办理验收证书手续。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验收形成最终结论后20个工作日内,填写并打印纸质项目验收证书(份数不限),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省科技厅。同时将项目验收证书的电子数据上传到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数据库(涉密项目不得从网上传送数据,必须刻录数据光盘,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省科技厅)。
6、项目单位按要求整理装订全套验收材料一份,用于归档。
7、省科技厅自接到材料20日内进行审查,并将加盖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项目验收专用章的项目验收证书发送给项目承担单位。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