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集团第三期教育科研立项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7 点击量:
各课题组:
近日,接集团教研院通知,按照《关于集团第三期教育科研课题集团立项的说明》(2012年12月31日)(详见附件1)的要求,对集团第三期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集团第三期批准我校立项的8个课题。(详见附件2)
二、检查方式:
1、以学校组织检查、听取汇报,教研院审查备案的方式。
2、课题主持人需填写《教育科研课题中期检查表》(见附件3)。
3、学校组织专家组,逐个听取课题负责人汇报,并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进一步开展研究的意见和建议,分别填写专家意见表。
4、对申请重大招标课题的项目,课题组需要在中期检查表中明确表明态度。对有项目变更情况的,需要在中期检查表中注明。
三、检查内容:
1、课题进展情况:包括主要开展的工作如调查研究、资料搜集和整理情况;主要研究工作,初步研究和实践的效果和体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研究工作的打算。
2、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包括教学改革在学校初步推广情况,开展的相关实验情况;初步形成的主要观点,已发表或待发表的论文及著作等。
3、经费使用情况:提供科研经费对课题研究的支持情况,经费使用明细。
4、课题组人员、课题研究内容的变动情况。(见附件4)
5、对能够成为重大招标课题的项目,学校专家组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和研究深度,以及项目成果的推广价值等因素确定。经教研院评审后,确定重大招标课题项目追加项目经费。
四、检查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中期检查表》、课题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等各种材料各2份统一装袋(袋子背面贴上相关证明材料目录),于12月18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ejichu0157@126.com。
各课题组应制作PowerPoint并采用多媒体形式汇报,汇报时间限制在10分钟以内,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